日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发布了《互联网法律白皮书》。白皮书回顾了我国“十三五”期间网络法治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效,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国互联网立法以及部分执法的最新进展和国际网络法治领域的最新立法趋势,对未来网络法治领域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白皮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对过去一年中国外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管理、网络社会规范等法治问题,以及国内的重要立法出台和公布、平台责任规制、网络社会秩序治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对我国未来互联网法治趋势展望提出了相关思路。
核心观点
1、党中央对网络法治的要求在逐步向纵深迈进,依法治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拓展。党中央对网络法治进行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明确了网络法治总体框架体系,确定了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目标,逐步将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网络法治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不断凸显。
2、2021年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在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出台,网络安全法规体系基本构建,数据治理立法体系全面展开,网络生态治理立法强基固本,网络社会治理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新技术新业务加速立法探索,涉外立法充实制度工具。
3、2021年国际互联网法律政策受地缘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交织影响,在各个领域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立法成为各国塑造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规则的重要工具。各国通过互联网立法确立其在网络空间规则中的价值观,对国际秩序的建立进行制度平台的选择,这其中既有竞争的一面,也有合作的一面。各国在网络空间规则的新领域进行立法探索,同时也对原有的互联网立法领域产生的新问题进行应对。
4、网络法治领域迈向新征程,需要进一步考虑网络法治的立法思路和立法路径等问题。社会组织结构、连接方式不断发生改变,人们生活、生产活动逐步向线上复制、转移,社会治理的主要对象由线下社会向网络空间转移。科技发展进一步深入改变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各种关系,法律体系有待调整思路架构。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研究网络法治的规律、性质、体系等关键问题,构建网络法治基础理论,研究网络法治发展阶段和走向。
未来展望
2021年是我国网络法治领域迈向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需要在网络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思考。依照党中央的部署,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白皮书认为,未来网络法治领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完善:
1.加强网络法律体系研究,积极推动基础立法配套规则制定。移动互联网深入普及,社会组织结构、连接方式不断发生改变,人们生活、生产活动逐步向线上复制、转移,社会治理的主要对象由线下社会向网络空间转移。5G、物联网等技术发展,进一步深入改变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各种关系,法律调整体系有待调整思路架构,网络领域法治研究工作愈发重要。我国已经完成《 数据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电子商务法》等网络法治领域的基础性立法,网络法治领域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配套法律体系正在快速推进形成。
2.正视安全风险,构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体系。受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式发展的影响,全球经济社会进入被互联网全面深度“渗透”的新阶段。新技术新业务在意识形态、社会发展等方面深刻地改变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尤其今年在互联网领域提出的“元宇宙”新概念,使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之间的 联系更加紧密,其可能带来的更广泛的数据收集、对经济秩序的颠覆式冲击和对意识形态更深刻的影响等,值得重点关注。
未来针对这些问题,在立法方面应当与时俱进,及时跟踪了解当前数字经济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最新动向,统筹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正确认识安全风险,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尤其面对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度设计时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重在构建 化解安全风险的制度工具。
3.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优化内外互动通融的制度保障体系。深耕重点制度领域,形成国际国内有效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目前,作为数字经济第一梯队国家,我国已经在网络法治领域通过基本大法初步构建了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框架。下一步,随着数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如何在制度层面实现国际规则和国内治理相统一 是首要议题之一。未来迫切需要构建国际国内衔接性规则的领域体现在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评估、认证认可和标准格式合同等细化规则、数据交易和开发利用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可携权制度、针对“守门人”平台的管理规则等方面。
4.培育融合互补的网络内容生态,打造多元创新的法律制度格局。科学地构建完善的内容治理法律体系。网络内容管理是涉及到国家安全、公民基本权利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因此既要严格立法,又要科学立法。立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主要关系:一是网络内容治理多元主体关系。立法要关注在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公民权利等多重利益交汇下的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网络内容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维护网络内容安全,在立法上要秉持开放、统一、灵活的指导思想,摒弃封闭、割裂和绝对的思想。立法要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联系,以及网络内容的发展大势,在理念、手段、体制和机制等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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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