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鼓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可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
共有13个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其中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联合申报的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均需提供单独的责任声明及信用信息报告。
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
参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主体单位于2024年2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包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书)报送至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二)推荐报送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超过5个项目(其中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不超过2个),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全国项目遴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晨晖
联系电话:0591-83175137
材料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西路13号(邮编:350000)
附件: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